˙前言

˙BOO/BOT模式概述

˙興建營運公司簡介

˙操作營運公司簡介

˙實績與保證

˙廠址選擇評估要項

˙遴選土地位置圖

˙本廠特點

˙垃圾焚化廠處理流程及功能

˙您所關心的問題

˙回饋措施

˙焚化廠配置圖

 
˙前言



台東!美麗的故鄉,豈忍讓她淹沒於垃圾之中?

近年來社會經濟迅速成長,都市人口不斷增加集中,造成垃圾產量急速增加,性質亦趨複雜,然而國民
生活水準提升,對其處理標準之要求亦日益嚴格,再加上目前垃圾掩埋場所需面積大,處理用地取得困
難,評估結果現階段台灣仍適合採用焚化處理,達到垃圾處理減量化、安定化、衛生化及資源化之目標


行政院於民國八十年九月核定由環保署研訂之「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工程計劃」,計
劃於民國九十年於15個縣市完成設置21座垃圾資源回收廠。此外,為結合民間力量參與垃圾清理工作,
行政院於民國八十五年十月核定「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推動民有民營焚化
廠興建,至八十七年底共核定15座,每日廢棄物處理量達8千5百公噸,設置地點分別為台北縣、桃園縣
(南區、北區)、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台中縣(烏日、大安)、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台南
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

台東縣為配合政府之垃圾處理政策並因應未來掩埋場飽和後將導致垃圾無處去的困境,遂於民國八十七
年七月第一次公告招標「台東縣BOO垃圾焚化廠興建營運計畫」一案,以處理台東縣境內11個鄉鎮市每
日產生300噸之垃圾(一般廢棄物)。

  ˙BOO/BOT模式概述  
 


行政院為紓解政府財政負擔,現行興建公共工程多改採以分期償還之民有民營(BOO/BOT)模式推動。
台東縣推動之民有民營焚化廠招標工作,爰依行政院環保署「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招
標遴選工作程序及辦法推動。

所謂民有民營BOT(Build, Operate & Transfer)/BOO(Build, Operate & Own)模式主要涵意在紓解政府財政壓力,
藉民間效率降低成本,並為政府減少人力負擔,亦即由公、民營機構負責籌措建廠資金、土建施工、機
具設備供應、機電設備製造採購及安裝、整廠試運轉等建廠工作,並負責建廠完成後之操作維護與整廠
管理工作,俟操作營運到期後(一般為20年),再將整廠所有權轉移予政府(亦即BOT模式)或屆滿後
產權仍歸廠商所有(即BOO模式)
,其中BOT與BOO最大差異在於BOT模式土地為政府機關提供,而BO
O模式則由公民營機構自行覓地建廠,政府機關僅依與公民營機構訂定之長期契約供給定額垃圾量,
並依合約支付處理費用(包括攤提建設費及操作維護費)。

  ˙興建營運公司-達和大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操作營運公司簡介  
 


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是台灣水泥公司和具有一百五十年悠久歷史的法國Vivendi Environnement集團
旗下專營廢棄物管理的CGEA-Onyx所合資設立。VE集團遍佈全球百餘國,員工超過二十九萬名,2001年
營業額約二百九十一億歐元,旗下四大事業體分別為水務管理、廢棄物管理、能源服務與大眾運輸,提
供全方位的環境服務。法國CGEA-Onyx是全球第三大、歐洲第一大廢棄物管理公司,在世界各地操作管
理八十三座焚化廠及一百三十四座衛生掩埋場。

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自1992年成立以來,積極參與國內環保服務工作,於1996年、1997年、1998年
及2001年先後取得「台北縣樹林垃圾焚化廠」、「台中市垃圾焚化廠」、「嘉義市垃圾焚化廠」以及「
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的委託操作營運合約,為全台灣規模最大的廢棄物管理公司。目前由達和環保
負責操作營運的三座焚化廠(台中市、嘉義市、鹿草),年垃圾處理量近五十九萬噸,服務的縣市人口
超過一百五十萬人。

本著重環境、重居民、重顧客、重品質的精神與經營理念,達和環保自接廠後,立即在各廠進行ISO認證
。「樹林垃圾焚化廠」與「台中市垃圾焚化廠」已於1998年4月同時獲得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認證,成
為全世界最先獲得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授證的兩座大型焚化廠,其中樹林廠更早於1997年通過ISO-
9002認證,是全球第一個獲得ISO-9002與ISO-14001雙重認證的焚化廠。達和環保並於2000年4月通過ISO-
9002與ISO-14001之國際認證,未來新接掌的焚化廠也將納入該公司的ISO系統。

˙實績與保證
   


 

 

台北縣樹林垃圾焚化廠(1996年~2002年)

 ˙ 全國最大之民營焚化廠
 ˙ 年處理量:390,000公噸
 ˙ 全世界最先同時取得ISO9002品質管理系統(86年 10月)及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87年4月) 雙重認證的焚化廠。
 ˙ 最先採用電腦輔助維護管理的焚化廠。
 ˙ 1996~2001年間公營、民營焚化廠中運轉率最高 (5年平均
   95%以上)。





 


台中市垃圾焚化廠

˙ 年處理量:228,000公噸
˙ 87年4月獲得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認證
˙ 88年2月獲得ISO 9002品質管理系統認證


       嘉義市垃圾焚化廠

       ˙年處理量:82,000公噸
       ˙88年6月獲得ISO 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
       ˙89年4月獲得ISO 9002 品質管理系統認證



 




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


˙90年12月1日接廠
˙委託操作營運時間:20年
˙年處理量:279,200公噸
 
˙廠址選擇評估要項
 
   
˙遴選土地位置圖
 

   
˙本廠特點
   

一、 垃圾之完全焚化

垃圾低位發熱量在2,300仟卡/公斤時,每日可將300公噸(即額定焚化量)垃圾在攝氏850~1050度之高溫
下完全焚化變為灰燼。

二、 公害之防治

1. 煙塵之去除係採用高性能之袋式集塵器,以符合嚴格之排放標準。

2. 採用最佳可行性控制技術將垃圾焚化爐所發生之氯化氫及硫氧化物除去,並噴注活性碳粉末以吸
附戴奧 辛、重金屬。氮氧化物則採選擇性非觸媒還原法去除之。

3. 廠內產生之廢水則利用廢水處理設備經處理後完全回收再利用,全廠廢水零排放。

4. 噪音方面除了採用低噪音型之機器設備外,對於廠房也採遮音之構造。

三、 管理營運之效率化

利用電腦控制以達焚化爐之自動操作和監控,當進廠垃圾性質有所變化時,仍可維持穩定之焚化功
能。

四、 餘熱之有效利用

設有汽輪發電機,除了廠內自用外,尚有剩餘電力外送台電電網,以沖抵垃圾處理成本,達到能源
回收之功能,並減少地球的溫室效應。

五、 節省用水

廢水處理設備可將廠內產生廢水經妥善處理後回收作為再利用水,以節省自來水之使用量。

 
   
  ˙垃圾焚化廠處理流程及功能  
   
磅秤室

垃圾車進入焚化廠時,需先經地磅自動稱重、紀錄。
傾卸平台

垃圾車於此處進行傾卸作業,將垃圾倒入垃圾貯坑。
垃圾吊車與貯坑

貯存垃圾用,由垃圾貯坑內之垃圾混合及進料作業,坑內空氣由一次空氣送風機抽送進爐內當作助燃空氣,並維持負壓以防臭味外溢。
爐床

垃圾在攝氏850~1050度之高溫環境下進行焚燒
廢水處理場

本廠產生廢水經處理後回收再利用,完全零排放。
廢氣處理系統

去除廢氣中之酸性氣體、戴奧辛、重金屬及粒狀污染物。

廢熱回收鍋爐

廢熱回收鍋爐產生蒸汽

汽輪機

利用蒸汽推動汽輪機並連結發電機發電。
底灰

燃燒後之底灰由卡車送至縣府指定之掩埋場處理。
 
˙您所關心的問題
 


焚化廠是否會造成空氣污染?

垃圾焚化後產生之廢氣,主要成分為粒狀污染物、氯化物、氮氧化物、戴奧辛等物質,焚化爐設計
燃燒爐溫為850°C ~ 1050°C,廢氣滯留時間2秒以上,可將有害物質破壞分解,再經洗煙設備並噴注消
石灰和活性碳,再由袋濾式集塵器去除污染物,最後採煙囪高空排放擴散於大氣中,不會超出法定
允許之空氣污染排放值。

焚化廠是否會造成水污染?

由於本廠設計為乾式洗煙設備處理 ,不產生任何廢水;垃圾滲出水則由垃圾貯坑直接抽出送入爐內
焚化;洗車及生活廢水全部回收,經廢水處理場處理後再利用,因此全廠廢水零排放,並不如外界
想像會製造大量污水危害地方。


垃圾貯坑是否會產生臭味影響生活品質?

因垃圾貯坑為封閉式設計,且焚化爐所需之燃燒空氣大部分自垃圾貯坑內抽取,因此造成貯坑內產
生負壓現象,空氣不斷由外向貯坑內湧入,所以臭氣皆於爐內燃燒分解不會外洩。

燃燒後灰燼如何處置?

燃燒後之灰燼包括飛灰和底灰,其中飛灰先做固化處理,且通過TCLP(溶出毒性試驗)檢驗後,送
往縣政府指定之掩埋場處理。底灰則直接送往縣政府指定掩埋場處理。

垃圾車進出是否會污染道路並造成當地交通嚴重衝擊?

垃圾焚化廠正式營運後,建議台東縣環保局以密封式壓縮垃圾車運送垃圾,並兼具污水收集設備,
如此,將不致造成垃圾及污水外漏現象。此外,本公司亦建議未來各鄉鎮市進廠處理之垃圾,以大
型垃圾車並於夜間運送。又依現場調查(外環道路台11乙線及成都南路交叉口)每日交通流量約3586輛
,而本廠每日進廠車次約72次運輸量,且本廠約有 二分之一垃圾量來自台東市,對台11線及台11乙
線(外環道路)之交通流量影響不大。

 

˙回饋措施
 


一、政府回饋方案

依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之「區域性垃圾焚化廠營運管理階段提供回饋金要點」,台東縣BOO垃圾焚化廠回饋
方案如下:

興建階段
1. 興建回饋設施:
回饋金由政府與地方人士組成『回饋金監督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決定其用途,於廠址附近尋找適當地
點興建回饋設施,如綜合運動場、活動中心、休閒公園、游泳池、圖書館等居民迫切需要之相關公共設施。

2. 回饋設施經費:
(1) 以主體工程決標價的百分之五計算核發。以主體工程為15億計算,則15億元 x 5% = 7,500萬元。

(2) 建設獎勵金:每公頃400萬元
建廠面積3.8公頃 x 400萬元/公頃 = 1,520萬元。

(3) 合計:
上述(1)(2)兩項總和則為在興建階段的「興建回饋設施總經費」,金額合計約為1億6,680萬元。

營運階段
進廠處理回饋金:每公噸100~200元
年處理量93,000公噸 x 100~200元 = 930萬至1,860萬元/每年發放
若以二十年營運期計算,總計營運階段之回饋金為一億八千六百萬元至三億七千二百萬元。

二、本公司回饋措施

1. 提供廠房內適宜空間作為展示館,供台東文物之展覽使用
2. 將優先聘任本地居民,提供當地就業機會
3. 聯外道路之成都南路一側拓寬為十二公尺
4. 與當地學校建教合作,提供學子實際學習機會
5. 每年提供大豐地區豐谷、豐里、豐原、豐榮等四里學校獎學金,以獎勵當地子弟就學
6. 承諾提供台東縣政府推動回饋計畫時各項必要之支援
7. 景觀綠地回饋

˙焚化廠配置圖